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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写的不错的评价网络小说的杂文,内有粗俗语言

本文发表在 rolia.net 枫下论坛潇湘


小说最重要的是什么?
80%的网络文学爱好者会选择情节,剩余的20%可能会选择:情节和人物并重。

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概念,什么是情节?
情节就是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人物关系、人物行动所构成的有机的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。

通俗一点,因为人心隔肚皮,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、隔阂或误会,由这些矛盾、隔阂或误会引发出来的冲突就是情节。或者简单些,情节就是人情世故的波折。

举个例子,你是一位长得还凑合的妙龄少女,你老爸是个老老实实的国企职工,两代人难免会产生代沟,而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,他想看新闻联播,你想看还珠格格,争来夺去,结果把遥控器给弄坏了,他轻轻责怪了你两句,你赌气离家出走,量了半夜的马路之后,你又冷又饿,决定退一步海阔天空,先回家看看情况再说,结果半路上遇到了两个人贩子.......

好的情节就像做爱,有开端、发展,也有高潮、结局,阅读的乐趣就是在情节发展乃至高潮中得到快感。上面的那个省略号就是情节开始爬坡的进一步延续,至于能不能形成高潮,甚至是高潮叠起,这就要看作者的功力了。

文学即人学。曹雪芹老师有一句话比较有道理:世事洞明皆学问,人情练达即文章。情节的展开和发展必须以“洞明的世事”和“练达的人情”为基础。古龙的几本优秀作品,如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、《欢乐英雄》、《流星蝴蝶剑》等,虽然在文化底蕴上比不过金庸作品,但是因为其世事的洞明,自然有学问蕴涵在作品里面。

来举个例子,《红楼梦》第四回《葫芦僧乱判葫芦案》,这也算“人情练达即文章”的典型了吧。曹老安排这样一个情节,不显山不露水,通过门子和贾雨村的一番对话,就把本书的背景(四大家族)、人际脉络、做官诀窍、几个相关人物的嘴脸以及世态炎凉都交代得一清二楚,不愧是大师手笔。

很多网络上的文学爱好者,阅读《红楼梦》的时候很难产生快感(认认真真读过一遍的恐怕数不出几个),还是来换个例子,二月河先生的《康熙大帝》第二卷第十一回《坑民夫苛政猛于虎,治贪官圣君矫如龙》,本章短短三千字,故事很简单,却通过这个情节的安排,不仅活灵灵地勾勒了康熙、一等侍卫魏东亭、河道朱甫祥和杨县令这四个人物的个性、才能,还解开了魏东亭对康熙心理上的隔阂,以及铺开后面的相关情节(杨县令升通州知府,朱甫祥上山为寇),可谓一石三鸟、举重若轻,非高手不能也。

举个反面例子,黄易的《大唐双龙传》,很多网络上的文学爱好者把这本东东的前半部捧为经典,偶寒一个先。隋炀帝时期,两条龙(地痞、流氓加混混)衣衫褴褛,头发蓬松,面有菜色,形象委琐地来到“北坡县”,遇到两个“地痞克星”县衙公差,不但不害怕,还上前自称宇文化及的侄子,为表明身份念了北宋范仲淹的两句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,当场折服公差兼县令。

这个情节比较地“经典”啦,逗得我总是 合不拢嘴。隋朝的地痞我没见过,现代的地痞见得倒不少,论文化程度,现代的地痞最少初中毕业,论营养程度,现在的很多地痞是独生子,小学三年纪就往一米七蹿了,论气质,现在的地痞从小就是家里的“宝贝皇帝”,更具有“王者之气”,除了那些有一定势力的大混混,看见警察没有不避的。

再回头来看宇文化及。宇文家族是一个根基很深的、拥有皇族血统的家族,从这个世家出来的人,就算是纨绔,也和一脸菜色、衣衫褴褛、头发蓬松、贼眉鼠眼的,当了半辈子地痞的混混有着天壤之别,这种气质的差异只要长了眼睛都能看得出来。可惜公差和县令秀逗了,或者作者秀逗了,愣把两个偷鸡摸狗的混混当成了皇亲贵胄,当菩萨一样供起来。

正常的情节应该是两个混混被公差当小偷抓了起来,打得半死,然后要他们想办法弄一百两银子赎身。

浙江总督胡宗宪的儿子途经淳安,带着一大群奴仆作威作福,不但要地方上好酒好菜招待,还要索取重金,当时海瑞是淳安县令,不但将他扣留,还报称是假冒的总督儿子(以前胡总督巡视时,命令路过的地方不许铺张,现在这个人行装豪华,一定不是胡公子。)明知道是真的,反称他是假,这样的情节才称得上经典。

说到经典,不举几个例子说不过去。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的第五回《王秀才议立偏房,严监生疾终正寝》,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,严监生临终前举了两个手指,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”,死人不肯闭眼,亲人们猜测他有什么重大的遗言要宣布,纷纷垂询,弄到最后,原来是油灯里点了两根灯心,他觉得太浪费了。正是让人拍案叫绝。

同样,吴趼人的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的第六回《彻底寻根表明骗子,穷形极相画出旗人》,写了一个穷酸书生吃芝麻饼时百般做作、死要面子的情节,作者视角之独特,想象力之丰富,描写之传神,让人叹为观止。好的情节总是来自生活的凝练,来自人物独特个性的释放。

本来想举几个获得茅盾文学奖小说的例子,又怕广大的网络文学爱好者连听都没听说过,只得作罢。

什么样的情节能让读者产生快感?燕垒生在接受晋江文学网采访时这样说,现在的读者,尤其是网络读者,比起前几年,阅读能力下降了很多。个人认为,应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,现在的一些网络读者虽然连四大名著都搞不太清了(起点论坛,某个文学爱好者就把《梁祝》加了进去),但是阅读的目的性是越来越明确了,也就是有了自知之明,这......不容易啊!

阅读到底是为了什么,这个困扰人类近千年的大问题,到了网络时代终于引刃而解了。读书不是为了出人头地,不是为了养家糊口,不是为了明白事理,不是为了增长知识,不是为了开阔眼界,很简单,就是为了爽。历史的长河滔滔不绝,猿猴进化成了人,阅读也终于和手淫殊路同归,就是冲着解决生理问题去的,一个字,爽!

著名作家郑振铎评价《金瓶梅》时这样断语:优于《水浒传》,更别论《三国》、《西游记》。明末清初著名的几个大文学家将《金瓶梅》、《水浒传》、《三国》和《西游记》称为四大奇书,而《金瓶梅》的地位较其余三者远甚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因为情节贴近生活,十分真实。如果阅读《水浒传》有“隔靴搔痒”之感的话,读《金瓶梅》真的是搔到了痒处(郑振铎语)。

《金瓶梅》的价值不在情色(网络上的情色作者和读者,有很多连这本唯一堪称经典的情色巨著都没读过,就弄什么排名、经典的,真是幼稚得好笑),但是《金瓶梅》的情色也是人类文学史上的一绝。妻、妾、情人、妓女为了争宠,变着法子取悦西门庆,单从性爱技巧这一块而言,就值得广大待嫁和已嫁的女同胞们深入研究了。毕竟,良好的性爱是婚姻坚固的基石。

谈到情色,不能不说说意淫。没有《金瓶梅》就没有《红楼梦》,这是文学界的共识。至于谁高谁低,这就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了。当然,由于中国的士大夫们喜欢以朦胧、含蓄为美,一直把《红楼梦》捧为中国文学颠峰之作。

意淫二字最早出现在《红楼梦》的第五回《游幻境指迷十二钗,饮仙醪曲演红楼梦》。警幻道:“......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, 吾辈推之为‘意淫'。‘ 意淫'二字,惟心会而不可口传,可神通而不可语达。”

曹老先生为“淫”之一物涂脂抹粉,云遮雾绕一大堆,其实想写的,就是贾宝玉在秦可卿的房间里梦遗了,而且梦遗的对象是“鲜艳妩媚, 有似乎宝钗,风流袅娜,则又如黛玉”“乳名可卿”的一个女子。

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贾宝玉的的天分中有没有“痴情”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他的大脑皮层内显然形成了想与宝钗、黛玉和可卿三个美女巫山云雨的念头,才会做这样一个春梦。当然,色不迷人人自迷,做为一个生理机能正常的男人,想与三大美女共赴巫山,这个念头最是正常不过(不想反而不正常了)。

说到这里,《红楼梦》里所谓的“意淫”,真实的意思昭然可揭了,就是男子脑袋瓜子里产生的想和身边美女淫一淫的念头。至于网络上流行的YY,因为本人学识有限,不好枉下断语,不过,据本人对黄易的若干部作品的观察,里面的YY直接得连意淫这道关卡都省了,只剩下意淫后面的梦遗了。

所谓阅读和手淫殊路同归,便是在此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,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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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枫下拾英 / 美文转贴 / 一篇写的不错的评价网络小说的杂文,内有粗俗语言
    本文发表在 rolia.net 枫下论坛潇湘


    小说最重要的是什么?
    80%的网络文学爱好者会选择情节,剩余的20%可能会选择:情节和人物并重。

   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概念,什么是情节?
    情节就是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人物关系、人物行动所构成的有机的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。

    通俗一点,因为人心隔肚皮,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、隔阂或误会,由这些矛盾、隔阂或误会引发出来的冲突就是情节。或者简单些,情节就是人情世故的波折。

    举个例子,你是一位长得还凑合的妙龄少女,你老爸是个老老实实的国企职工,两代人难免会产生代沟,而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,他想看新闻联播,你想看还珠格格,争来夺去,结果把遥控器给弄坏了,他轻轻责怪了你两句,你赌气离家出走,量了半夜的马路之后,你又冷又饿,决定退一步海阔天空,先回家看看情况再说,结果半路上遇到了两个人贩子.......

    好的情节就像做爱,有开端、发展,也有高潮、结局,阅读的乐趣就是在情节发展乃至高潮中得到快感。上面的那个省略号就是情节开始爬坡的进一步延续,至于能不能形成高潮,甚至是高潮叠起,这就要看作者的功力了。

    文学即人学。曹雪芹老师有一句话比较有道理:世事洞明皆学问,人情练达即文章。情节的展开和发展必须以“洞明的世事”和“练达的人情”为基础。古龙的几本优秀作品,如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、《欢乐英雄》、《流星蝴蝶剑》等,虽然在文化底蕴上比不过金庸作品,但是因为其世事的洞明,自然有学问蕴涵在作品里面。

    来举个例子,《红楼梦》第四回《葫芦僧乱判葫芦案》,这也算“人情练达即文章”的典型了吧。曹老安排这样一个情节,不显山不露水,通过门子和贾雨村的一番对话,就把本书的背景(四大家族)、人际脉络、做官诀窍、几个相关人物的嘴脸以及世态炎凉都交代得一清二楚,不愧是大师手笔。

    很多网络上的文学爱好者,阅读《红楼梦》的时候很难产生快感(认认真真读过一遍的恐怕数不出几个),还是来换个例子,二月河先生的《康熙大帝》第二卷第十一回《坑民夫苛政猛于虎,治贪官圣君矫如龙》,本章短短三千字,故事很简单,却通过这个情节的安排,不仅活灵灵地勾勒了康熙、一等侍卫魏东亭、河道朱甫祥和杨县令这四个人物的个性、才能,还解开了魏东亭对康熙心理上的隔阂,以及铺开后面的相关情节(杨县令升通州知府,朱甫祥上山为寇),可谓一石三鸟、举重若轻,非高手不能也。

    举个反面例子,黄易的《大唐双龙传》,很多网络上的文学爱好者把这本东东的前半部捧为经典,偶寒一个先。隋炀帝时期,两条龙(地痞、流氓加混混)衣衫褴褛,头发蓬松,面有菜色,形象委琐地来到“北坡县”,遇到两个“地痞克星”县衙公差,不但不害怕,还上前自称宇文化及的侄子,为表明身份念了北宋范仲淹的两句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,当场折服公差兼县令。

    这个情节比较地“经典”啦,逗得我总是 合不拢嘴。隋朝的地痞我没见过,现代的地痞见得倒不少,论文化程度,现代的地痞最少初中毕业,论营养程度,现在的很多地痞是独生子,小学三年纪就往一米七蹿了,论气质,现在的地痞从小就是家里的“宝贝皇帝”,更具有“王者之气”,除了那些有一定势力的大混混,看见警察没有不避的。

    再回头来看宇文化及。宇文家族是一个根基很深的、拥有皇族血统的家族,从这个世家出来的人,就算是纨绔,也和一脸菜色、衣衫褴褛、头发蓬松、贼眉鼠眼的,当了半辈子地痞的混混有着天壤之别,这种气质的差异只要长了眼睛都能看得出来。可惜公差和县令秀逗了,或者作者秀逗了,愣把两个偷鸡摸狗的混混当成了皇亲贵胄,当菩萨一样供起来。

    正常的情节应该是两个混混被公差当小偷抓了起来,打得半死,然后要他们想办法弄一百两银子赎身。

    浙江总督胡宗宪的儿子途经淳安,带着一大群奴仆作威作福,不但要地方上好酒好菜招待,还要索取重金,当时海瑞是淳安县令,不但将他扣留,还报称是假冒的总督儿子(以前胡总督巡视时,命令路过的地方不许铺张,现在这个人行装豪华,一定不是胡公子。)明知道是真的,反称他是假,这样的情节才称得上经典。

    说到经典,不举几个例子说不过去。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的第五回《王秀才议立偏房,严监生疾终正寝》,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,严监生临终前举了两个手指,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”,死人不肯闭眼,亲人们猜测他有什么重大的遗言要宣布,纷纷垂询,弄到最后,原来是油灯里点了两根灯心,他觉得太浪费了。正是让人拍案叫绝。

    同样,吴趼人的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的第六回《彻底寻根表明骗子,穷形极相画出旗人》,写了一个穷酸书生吃芝麻饼时百般做作、死要面子的情节,作者视角之独特,想象力之丰富,描写之传神,让人叹为观止。好的情节总是来自生活的凝练,来自人物独特个性的释放。

    本来想举几个获得茅盾文学奖小说的例子,又怕广大的网络文学爱好者连听都没听说过,只得作罢。

    什么样的情节能让读者产生快感?燕垒生在接受晋江文学网采访时这样说,现在的读者,尤其是网络读者,比起前几年,阅读能力下降了很多。个人认为,应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,现在的一些网络读者虽然连四大名著都搞不太清了(起点论坛,某个文学爱好者就把《梁祝》加了进去),但是阅读的目的性是越来越明确了,也就是有了自知之明,这......不容易啊!

    阅读到底是为了什么,这个困扰人类近千年的大问题,到了网络时代终于引刃而解了。读书不是为了出人头地,不是为了养家糊口,不是为了明白事理,不是为了增长知识,不是为了开阔眼界,很简单,就是为了爽。历史的长河滔滔不绝,猿猴进化成了人,阅读也终于和手淫殊路同归,就是冲着解决生理问题去的,一个字,爽!

    著名作家郑振铎评价《金瓶梅》时这样断语:优于《水浒传》,更别论《三国》、《西游记》。明末清初著名的几个大文学家将《金瓶梅》、《水浒传》、《三国》和《西游记》称为四大奇书,而《金瓶梅》的地位较其余三者远甚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因为情节贴近生活,十分真实。如果阅读《水浒传》有“隔靴搔痒”之感的话,读《金瓶梅》真的是搔到了痒处(郑振铎语)。

    《金瓶梅》的价值不在情色(网络上的情色作者和读者,有很多连这本唯一堪称经典的情色巨著都没读过,就弄什么排名、经典的,真是幼稚得好笑),但是《金瓶梅》的情色也是人类文学史上的一绝。妻、妾、情人、妓女为了争宠,变着法子取悦西门庆,单从性爱技巧这一块而言,就值得广大待嫁和已嫁的女同胞们深入研究了。毕竟,良好的性爱是婚姻坚固的基石。

    谈到情色,不能不说说意淫。没有《金瓶梅》就没有《红楼梦》,这是文学界的共识。至于谁高谁低,这就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了。当然,由于中国的士大夫们喜欢以朦胧、含蓄为美,一直把《红楼梦》捧为中国文学颠峰之作。

    意淫二字最早出现在《红楼梦》的第五回《游幻境指迷十二钗,饮仙醪曲演红楼梦》。警幻道:“......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, 吾辈推之为‘意淫'。‘ 意淫'二字,惟心会而不可口传,可神通而不可语达。”

    曹老先生为“淫”之一物涂脂抹粉,云遮雾绕一大堆,其实想写的,就是贾宝玉在秦可卿的房间里梦遗了,而且梦遗的对象是“鲜艳妩媚, 有似乎宝钗,风流袅娜,则又如黛玉”“乳名可卿”的一个女子。

    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贾宝玉的的天分中有没有“痴情”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他的大脑皮层内显然形成了想与宝钗、黛玉和可卿三个美女巫山云雨的念头,才会做这样一个春梦。当然,色不迷人人自迷,做为一个生理机能正常的男人,想与三大美女共赴巫山,这个念头最是正常不过(不想反而不正常了)。

    说到这里,《红楼梦》里所谓的“意淫”,真实的意思昭然可揭了,就是男子脑袋瓜子里产生的想和身边美女淫一淫的念头。至于网络上流行的YY,因为本人学识有限,不好枉下断语,不过,据本人对黄易的若干部作品的观察,里面的YY直接得连意淫这道关卡都省了,只剩下意淫后面的梦遗了。

    所谓阅读和手淫殊路同归,便是在此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,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.net
    • 不错...一个好作家往往很会讲故事,经常有"段子",一个没有本事讲故事的作家只能勉强去做诗人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