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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lies,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:

  • 枫下家园 / 亲亲宝贝 / 25楼坠落生还的一岁半婴儿让我得了忧郁症强迫症
    我犯忧郁症了,因为原原与我孙儿差不多大长的也像,就把自己置于原原奶奶的身份,每天一起床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去看原原爸爸的微博。令人气愤的不仅仅是小女孩的暴行,而是她父母居高临下的傲慢,赔了7万8后,就带着女儿一走了之。所有医药费全靠被央视称之为“暴民”的网友们捐款。而这些暴民大多是初为人父人母的年轻妈妈,设身处地所以特别气愤。

    更令人气愤的是重庆政府对此事百般掩盖,对原原爸施加压力,他在微博里不能披露真正的伤情,有时不想说假话,保持沉默,使得#持续关注原原#的网民们更加着急。

    为什么这样反常呢?施暴者趾高气扬,受害者唯唯诺诺?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AD%99%E6%94%BF%E6%89%8D 维基百科最后对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就此事有一段介绍摘录如下:

    《重庆电视台2013年12月报道当地一名十岁女孩将1岁半的男婴从电梯后带走,从25楼摔下的惨剧引起社会讨论,时任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对此报道不满,理 由是破坏重庆形象,“有辱重庆名声”。重庆电视台的“天天630新闻”栏目两负责人被停职,重庆卫视副总丁道谊被责令做书面检查,此外,《重庆晚报》也因 跟进该报道被处罚。据传,孙政才为摔婴女童家的亲戚。》

    希望这些是谣传,现在原原已经度过了生命危险期,但接踵而至的是各种伤情(重型颅脑损伤,弥漫性轴索伤,右側顶叶脑挫裂伤,蛛网膜下腔出血,右側顶部分离性骨折,有側顶部硬脑膜破裂,有側顶部头皮血肿,头皮挫裂伤,肺挫伤,左侧气胸,有眼挫伤,右侧眼眶外侧壁骨折)留下的后遗症-颈椎脊椎无法直立,左侧身体无知觉,眼睛没有焦点,听力也受影响。

    原原爸爸的微博地址是http://weibo.com/u/3922883323

    2013年12月9日原原爸公布了他接受捐款的帐号。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长寿支行桃花分理处 6228 4804 7809 2277 977曾燕

    广州、深圳和上海的QQ群#持续关注原原#的妈妈们已经上街爱心气球活动,他们说:强烈呼吁改写未成年保护法!原原创造了25楼坠楼生还的奇迹,后面的奇迹我们来创造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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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谢谢你的报道和同情心。我去年到天涯为朱令顶帖也是基于相似的情感。前后4个月左右的时间,最后把自己从中拔出来,是相信我首先要把自己的日子handle好,然后再去帮助身边我能帮到的人。
      • 朱令案我也关注过气愤过。原原是我自己发誓最后一个关注了,否则真的要生病。
    • 同伤感。中国离法制还有多远?虽然未成年不承担刑事责任,不等于此事不予立案。这么严重的故意伤害,居然就不了了之。
      照这样说,找个未成年人把那小凶手杀了是不是也不了了之呢?
      • 法制一牵连到官员利益,就不存在了。或许那个官员还没发声,底下一批就开始舔了。很多义愤填膺的网民责怪原爸软弱,岂不知他在微博上任何一字写错都有关儿子的治救。不许采访不许拍照不许讲病情,却容许凶手一家到处闲逛。不刑法处理不是不侦察不立案不弄清真相。
    • 89 64 side effect
      • 从那时起越来越不顾忌了
    • 中国打自己的孩子合法,还有什么好讲的。
      • 你说的是另一事件吧,确实差距太大,讲不明了。
    • 打人家庭被人肉出来没有?
      • 早就人肉出来了,又怎么样呢?人吃好穿好,活得潇洒。在中国,法制基本是个JOKE.
      • 人肉出来了,因为靠山硬,所以态度也强硬,反而受害者唯唯诺诺请求医药费时,女孩父亲趾高气扬地说:你们自己也要想想办法!网民们只能在网上气愤。
      • 找到照片了


    • 居然有人为女孩辩护
      http://bbs.tianya.cn/post-free-3863470-1.shtml
      • 舔呗
    • ZT
      我们不会忘记2013冬天中国有个叫原原的一岁半幼童身上发生的事情!作为每一个孩子的父母我们感同身受!就像被踢打然后摔下25楼的是我们自己的孩子一样!能对此漠然视之选择遗忘的,不是神就是野兽。
        若你是关注原原事件的网友,若你也是孩子的父母,若你希望原原能顺利治疗康复,凶手得到应有惩罚!请加入这些分散在全国各地的QQ群吧。凝聚正能量,传递一份温暖一份祝福。大家一起努力为原原讨回公道!
        全国原原后援群:244815159
        重庆山城妈妈群:326205598
        四川原原加油群:235304445
        广州原原加油群:113485689
        北京原原加油群:121958049
        深圳原原加油群:118087294
        长沙原原加油群:100567961
        武汉原原加油群:304857479
        西安原原加油群:310161411
        昆明原原加油群:225266755
        淮南原原加油群:145417386

     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       #持续关注原原# 原原的医疗费用日渐增长,除了民间捐助外,没有任何部门加以协调。央视媒体包括白岩松先生,也仅仅在口头上说了一两句不咸不淡的同情话语,甚至连一句呼吁都没有。有此事看出,一个平民家庭的孩子远不如一个“包子”重要!!
      • -zt--继续传下去,别让真相沉了:
        继续传下去,别让真相沉了:魔鬼女孩的爸爸叫李江,爸妈都在四川维尼纶厂,外公是厂长,现她妈已调往新疆(中石化川维厂在新疆有项目,并派驻了工作职工)。住鹏运左岸2栋2单元25-6,在长寿区实验二小上学。现小女孩父母已准备出手鹏运左岸的房产。女孩的外公是中石化四川维尼纶厂厂长,她父亲也在这个厂,处级干部。他们一家在到处找人施压,想把事情压下来。小女孩被她母亲带到新疆藏起来了,现住的房准备出售。我们需要一个真相,伤者家属需要一个道歉!这么详细,大家多转发一下,犯了错误就逃避,父母的教育有问题,不能叫他们逃走。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 新疆维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李江 李佳玲 小恶魔李依芮。网络的世界里看你还能跑到哪里去?。。。。顶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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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• 其实她父母一般,姨丈孙政才,重庆市委书记,这个不一般。
          • 可不可以起诉孙政才?
            • 谁敢?下一个习噢
              • 要不要到西班牙法庭?
    • 您捐了多少钱了?多捐一些能缓解您的忧郁症
      • 我想三月回国时捐。原原妈妈的账号是农业银行的。
        • 姨丈的关系是个什么亲戚关系?有那么近吗?
          • 应该是非常近的关系
    • 前两年,有人冒着生命危险给中国老百姓组织茉莉花运动,他们连上街围观的勇气都没有。人家利比亚,叙利亚的反对派,在没有国际援助的前提下,用简陋的武器,和独裁者打了一年多。
      胆怯懦弱,就是受欺负的命,管他们干啥。能改变他们命运的,只有他们自己。
    • 请明白人解释一下,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,事件中的10岁女童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      • 少年犯应该被收容教养,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        • 请你界定一下少年犯年龄
          • 法律并无具体规定,应该由人大来界定。基本依据就是,如果对政府有利,可以无限放大。对政府有害,可以无限缩小。这就是中国的法制。
            • 中国现行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。
              第一,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。不满14周岁的人身心发育不成熟,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,因此, 实施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。第二,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己经具有了对严重犯罪行为的辨认和控制的能力,因此,对刑法所明文列举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。第三,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此年龄阶段的人,已接受了较多的教育,身心发育比较成熟,对何为犯罪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,也能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行为,故应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。
              • 收容教养少年犯,和刑事责任无关。那个女孩可以免于刑事责任,但是要接受收容教养。
                • 中国行政法上的少年年龄下限大体为12周岁。
                  从中国少年司法实践来看,接受收容教养在大都控制12、13岁。收容劳动教养人员的年龄界限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。工读学校招生对象是12周岁以上到17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,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。请举例说明中国政府无限放大法律条款,刑罚10岁儿童的案例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写的是对小偷小摸的惯例,是否适合于这个案子,应该由法官来决定。警察放弃起诉,是不公正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上面已经说了“那个女孩可以免于刑事责任”,没有刑事主体人,警察怎么起诉?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当地警察不是放弃起诉,而是拒绝立案,也就是拒绝调查。(这样当事人也不会留下任何卷宗)。拒绝立案是不符合程序的,不排除是权力干预的后果。
    • 《博客天下》这期的封面报道,貌似比较客观。这个女孩子,我妄自猜测,如criminal minds里面的有些剧情,大脑受到过损伤,无法如正常人一般感知对错,对人关怀。
      • 共产仇恨洗脑损伤
    • "强烈呼吁改写未成年保护法!" 怎么个改法?未成年犯法,视同成年人?还是让父母顶罪?悲剧让人痛心;但悲剧发生后的非理性起哄,更让人恐怖。您老年纪不小了,这句话可把您平时的文雅打了个折扣---“。。。底下一批就开始舔了。。。”
      • 的确应该修改法律,没什么不对的。不一定是和成年人同罪,但应该有监禁等措施。而且无论儿童是否负刑事责任,监护人肯定要负责。不可能杀人放火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        案发的时候,有人举了英国一个案例,两个不到10岁的小男孩将一个2岁男孩虐待致死,就是按杀人罪判15年监禁,是英国历史上最小的杀人犯。只不过中国不是英美法系,修法反应比较慢罢了。要求修法是很理性和合理的要求。